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休假的时间应根据工龄来定。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带薪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带薪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带薪休假15天。
“带薪休假”一直是上班族的梦想,只是这四个字说出来容易,真正要请起假来,没几个人有这个魄力。今年两会,这个话题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总理说:“要落实好带薪休假”。
短短的一句话,在不少人心中掀起一阵涟漪。一直呼吁“带薪休假”的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迅速捕捉到了这个信号,“2008年政府报告中就写过一次,今年再次强调,说明政府重视。”
全国政协委员胡里清坦言,在自己的企业,也很少有员工提出要休假,“他们多数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假。”在这场“饭碗”和“权益”的抗衡中,谁掌握着钱,谁就是赢家。
“加班是正常的,不加班倒是不正常的。”全国政协委员吴思科说。
在蔡继明看来,想要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,除了企业要作出努力,职工要提高意识,劳动监管部门或者工会也要负起监管责任。“如果发生这方面的纠纷,职工要有集体诉讼的权利。”
虽然“带薪休假”几个字道出了多数工薪族的心声,但就网友的反映看,似乎还是“饭碗”赢了。
@樱花树下的洛神:在生存和放假之间,你会选择什么?废话,吃都没了,谁还管放假?
@Wild_man:等到劳动法足够强大的时候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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